港闸工[2015]3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区工会工作创新成果、
重点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港闸经济开发区工会,区级机关、各系统、区直单位工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总结推广工会工作的新举措和新经验,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职工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度全区工会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和重点活动申报工作。
一、申报数量
各中间层次工会申报数量为创新成果和重点活动分别不超过2项,其中中间层次本级创新成果和重点活动各1项,所属企事业单位创新成果和重点活动各1项。区直单位、系统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项。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工作首创或创新特色。在实践中已创造性地策划与实施,并形成较完整、可行的制度或工作机制,在全市、全区属于开创性的工作实践和制度举措,形成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创新成果、重点活动。
(二)彰显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在年度实施过程中取得显著的工作效果,党委政府充分认可,社会各界普遍好评。
(三)有进一步推广的工作价值。积极顺应劳动关系的新变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工会科学定位和创新发展,具有进一步推广的价值。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对本区域形成的创新成果和重点活动要认真评选,仔细审核,严把质量关。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月28日前。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创新成果和重点活动评比时间另定。
附件:
1.港闸区工会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
2.港闸区工会工作重点活动申报表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