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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城县总工会职代会工作流程
来源:gzgh 时间:2012-12-27 浏览: 字体: [ ]

山西省阳城县总工会职代会工作流程

()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流程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前期筹备工作。

    l.由工会、行政共同协商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和会议中心议题,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方案,报请党委研究决定后,发出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2.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大会具体筹备工作。筹备委员会一般设立组织、宣传、秘书、会务、生活等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

    3.组织选举职工代表(不换届时进行代表补选和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分选区组成代表团(),推选代表团()长。

    4.提案审理委员会[换届时由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发出后,围绕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在职工代表中广泛征集提案,并在会前进行分类整理,准备向大会报告提案征集情况;起草上次会议提案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5.由行政和工会共同起草或委托一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平等协商流程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会前预审,经修改完善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准备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6.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出主席团、大会正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候选人和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推荐名单(不换届时提出增补或替补代表名单)

    7.筹备委员会(工会)负责起草筹备工作报告,起草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重要问题的报告。

    8.大会召开前10天,行政应将议题所确定的有关议案(草案)提交同级工会,由工会组织各代表团()和专门委员会(小组)预审,提出修改意见。工会将预审意见收集整理归纳后,于会前5天交行政,行政根据预审意见和建议修改议案(草案)

    9.会前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会议,通告大会日程安排、筹备情况及有关人选推荐名单,由各代表团()负责向职工代表传达,并组织讨论,为大会做准备。

    10.会前10天,工会应向上级工会汇报大会筹备情况,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筹备工作就绪后,应向同级党委汇报,确定具体日程安排,发出会议通知。

()职工代表选举和补选、撤换流程

    1.职工代表的选举流程。

    (1)制订选举方案: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有关规定,工会按照职工人数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根据行政或党群机构设置状况划分选举单位,确定各选区名额分配方案;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职下代表选举方案应报同级党委审查同意。

    (2)宣传和动员。工会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职权及其任务,把选举职工代表的过程作为向职工群众进行民主管理知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教育的过程,使全体职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组织职工按选区[()公司、分厂、车间]、名额、成分,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4)选举职工代表。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职工直接进行选举。选举一般采用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率不低于10%。  

    (5)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四点:是否享有政治权利;是否本企业职工;是否按照民主流程选举产生;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代表资格。

    2.职工代表的撤换、补选、增补流程。

    (1)选举单位向上级工会提出撤换、补选、增补职工代表的名单及原因;

    (2)上级工会应及时进行核实、答复;

    (3)撤换职工代表的报告经上级工会同意后,由原选举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表决,被撤换的代表可以出席会议,提出申诉和辩护;

    (4)经应到会半数以上职工(职工代表)同意,可作出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

    (5)由原选举单位按相应条件、构成要求进行补选,

补选、增补代表的流程和选举代表的流程相同;

    (6)撤换、补选、增补职工代表的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查批准后,向选区职工公开。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和处理流程

    1.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理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和对提案处理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2.发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知的同时,工会或提案审理委员会即可发出征集提案通知[也可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知中明确提出征集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有关要求],向职工代表发出提案表,征集提案。

    3.职工代表围绕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后填写提案表。

    4.各基层单位工会或代表团()收集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与建议,并按管理权限审查后报上级工会或提案审理委员会。

    5.提案审理委员会对提案进行登记、分类、汇总,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征集情况。

    6.提案审理委员会提出立案意见,并将提案转递行政进行处理和答复。

    7.工会或提案审理委员会组织职工代表对提案答复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提案的处理落实。

8.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行政领导报告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流程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换届时,由基层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

    1.由大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向大会作筹备工作报告,提出大会议题和日程的建议。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不换届时,代表撤换、补选、增补情况在筹备工作报告中说明。

    3.通过大会主席团、正副秘书长名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日程。

    4.选举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等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5.决定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6.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名单,研究处理需由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