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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在全省工会领导干部学习会上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发挥工会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来源:gzgh 时间:2008-06-24 浏览: 字体: [ ]

张艳在全省工会领导干部学习会上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发挥工会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建设什么样的工会? 怎样建设工会?”6月3日,出席全省工会领导干部学习会的十三个省辖市总工会的主席们,就此进行了一天的学习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艳也和大家一起作了研讨。她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必须充分发挥工会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张艳介绍说,中国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将于今年9月召开。为了更好地做好召开大会的思想和理论准备,4月16日,王兆国同志在全国工会领导干部理论研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的重大命题。我们召 开这次工会领导干部学习会,就是为了进一步学习领会王兆国同志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这一重大理论和实 践问题,张艳从“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她的思考。她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必须把握我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认清我国工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坚定走中国特色工会发展道路的信念;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推动工会继续解放思想;必须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更多地从政治上考虑和把握工会工作;必须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充分发挥工会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张艳首先详细分析了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她说,与西方工会自发产生相区别,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与西方国家工人处于被统治的地位相区别,中国工会是国家政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西方工会的单一职能相区别,中国工会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与西方工会劳资对抗理念相区别,中国工会坚持协商、调解、仲裁的维权方式;与西方工会组织多元、分散相区别,中国工会坚持广泛联合、团结统一的组织体制。认清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理直气壮地坚持中国工会自己的特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工会发展道路,才能推动中国工运事业蓬勃发展。
    张艳还回顾总结了中国工会八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指出中国工会始终是伴随着党的壮大而成长,伴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前进的。只有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找准位置、体现价值、发挥作用,才能担当起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政治责任,这是时代赋予的重任,是历史决定的神圣使命。她指出,在当前全省上下掀起新的解放思想的热潮中,我们首先要从陈旧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牢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其次,要从以往成绩经验模式的局限中解放出来, 坚持以新思路、 新办法破解工会工作难题。第三,要从自满停滞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同时,在新的发展阶段和新的形势下,要从政治上考虑和把握工会工作,要注意做到“五个始终”,即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密切与职工的联系;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始终坚定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始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职工;始终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张艳强调,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首先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我们要找准党政最关心、职工群众最企盼、企业发展最急需、工会最能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广泛开展建功立业大竞赛、百万职工大练兵、节能减排大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到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来,引导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来,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建功立业。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要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切实代表维护职工利益。 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在参与人大、政府制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过程中,必须主动掌握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话语权”。当前,要着重围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推进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减轻物价上涨给职工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要集中力量开展调研,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要大力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基本原则,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深化创建活动的内涵,提高创建活动的水平。二是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把企业效益增长率、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率、劳动争议降低率作为衡量创建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调动企业和职工两个积极性,努力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动《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四是制定科学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把企业文化建设、诚信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的工作体系、评价体系,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要保障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群体的基本生活。 各级工会要及时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积极作用,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把更多的农民工纳入集体合同覆盖范围,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农民工与同岗位职工同工同酬,促进改善他们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要把农民工作为工会“送温暖”系列活动的重点帮扶对象,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素质。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要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做好防范抵御工作。我们要创新思路,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继续下功夫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对新组建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要严格把关,企业行政领导、经营者及其亲属不宜担任工会主席。要依法规范选举工作,保证职工群众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方案和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工会批准,保证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切实行使职权。上级工会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服务指导,推动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帮助小企业工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代行部分维权职能。要积极探索企业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的新路子,促进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省总领导李晓布、张鸿生、王兆喜、胡同军、杨星云、陈飞、林国铨以及省总机关各部门和驻会产业工会主要负责人,省总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